一:ISO9000,9001认证
ISO9000,9001标准的特点
1、以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作为标准的理论基础,体现了质量管理最普遍、最通用的规律。
2、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3、经过三次修订,使标准在内容上更科学,广泛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4、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等的兼容性更好。
企业通过ISO9000,9001认证的意义
1、通过认证使企业具有了走向市场的通行证。
2、增进国际贸易,消除技术壁垒,与国际先进管理惯例接轨,融入一体化国际经济体系。
3、规范内部管理,强调全员参与,增强员工质量意识,提高运行效率和整体业绩。
4、增强质量管理的稳定性,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优化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5、强调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满足顾客不断变化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6、强调持续改进,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3A认证
产品背景
对实体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实查证,并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上发布的过程,是由第三方机构给予企业真实性、合法性的有力证明,有利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商务信息包括注册信息、质量认证信息、资质信息、联系人信息等。有效期为一年,从企业通过认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目标客户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产品特色
1、国家级的企业信用证明,全国通用、国际认可
2、第三方的企业信用评估,公开、公平、公正;
3、高端权威的发布渠道,快速树立企业诚信形象;
4、通过移动互联,快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三:TS16949认证
SO/TS16949:2009(国际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ISO/TS16949技术规范是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汽车特别工作小组(IATF)共同制订的世界汽车行业的综合性的质量体系标准。
ISO/TS16949的特点:
ISO/TS16949是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是基于ISO9001的基础,加进了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此规范完全和ISO9000:2000保持一致,但更着重于缺陷防范、减少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中容易产生的质量波动和浪费。
ISO/TS16949是国际汽车行业的一个技术规范,其针对性和适用性非常明确:此规范只适用于汽车整车厂和其直接的零备件制造商。这些厂家必须是直接与生产汽车有关的,能开展加工制造活动,并通过这种活动使产品能够增值。对
所认证的公司厂家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定。那些只具备支持功能的单位,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和配送中心等,不能独立获得ISO/TS16949:2009的认证。对那些为整车厂家或汽车零备件厂家制造设备和工具的厂家,也不能获得
ISO/TS16949:2009的认证。因此,ISO/TS16949:2009的实施,对 三大汽车公司和他们的零备件制造供应商将有直接的影响。
ISO/TS16949特别注重厂家的完成品及实现这个完成品的质量系统能力。它认为这是整个制造过程活动的基础。另一个特点是,它特别注重一个机构的质量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四:ISO14001认证
ISO14001是关于环境管理的系列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一套对所有组织强调环境管理一体化,预防污染与持续改进的管理标准。
ISO14001系列标准是顺应国际上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强调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而产生的。该标准以环境为管理对象,以社会公众为相关方,强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从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结合上去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环境行为,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维持和持续改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保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ISO14001内容包括环境方针、工作计划,实施与运行信息交流,体系的文件控制、检查和纠正措施,工作记录,体系的审核及管理评审。
ISO14001是继ISO9001族标准之后的又一重要的系列管理标准,它们有许多共同点,又有许多不同点。ISO9001管理对象是“质量”,而ISO14001的管理对象是“环境”。ISO9001的相关方是“顾客”,而ISO14001则有着更多的相关方,如公众、社会、政府,消费者,员工和经营者以及绿色和平组织等。ISO9000强调持续地符合要求,而ISO14001更加注意持续改进。
五:海关认证(AEO)
海关总署于2014年10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订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就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与国际AEO认证接轨: [2]
优化信用类别设置、建立认证制度
AA类企业 → 高级认证企业
A类企业 → 一般认证企业
B类企业 → 一般信用企业
C类企业 → 重新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或失信企业
D类企业 → 重新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或失信企业
执法统一,实施差别化管理
一般认证企业适用下列管理原则和措施:
(一)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二)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它管理原则和措施。
而高级认证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优于一般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它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二)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三)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四)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失信企业适用海关下列管理原则和措施:
(一)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二)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
(三)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它管理原则和措施。
简政放权,简化程序,科学调整指标
(一)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二)海关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对企业实施认证
(三)海关在90天完成认证并给出认定结果,特殊可延长30日。
(四)认证通过的发《企业认证证书》
动态管理
(一)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
(二)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再适用认证企业管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未通过高级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三)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失信企业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将其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管理。
(四)失信企业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满1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六:CE认证
CE认证–指令
名称 指令编号 生效期
简单压力容器 87/404/EEC 1992年7月1日
玩具 88/378/EEC 1990年1月1日
建筑用品 89/106/EEC 1991年6月27日
电磁兼容 2004/104/EC 2004年12月15日
机械 2006/42/EC 2009年12月29日
个人防护设备 89/686/EEC 1995年7月1日
非自动衡器 90/384/EEC 1993年1月1日
主动性植入式医疗器械 90/385/EEC 1994年12月31日
燃气器具 90/396/EEC 1995年12月31日
锅炉 92/42/EEC 1998年1月1日
爆破性产品 93/15/EEC 2003年1月1日
通用医疗器械 93/42/EEC 1998年6月15日
低压电气安全 2006/95/EC 2006年12月12日
爆破环境使用的设备 94/9/EC 2003年6月30日
水上运动船只 94/25/EC 1998年6月16日
升降设备 95/16/EC 1999年7月1日
家用制冷器具 96/57/EC 1999年9月3日
承压设备 97/23/EC 2002年5月29日
通信设备 98/13/EEC 1992年11月6日/1995年5月1日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98/79/EC 2003年12月7日
无线电、电信终端设备 99/5/EC 2000年4月8日
空中索道 2000/9/EC 2002年5月3日
环境噪音设备 2000/14/EC 2002年1月30日
荧光灯镇流器 2000/55/EC 200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