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容易出错的8种情况
发票盖章容易出错的8种情况
1、未盖章,忘记盖章了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同时盖了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答:无效,增值税发票只允许加盖发票专用章,带有其他印章的一律无效,且不可作为报销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除特殊情况在开具的发票上必须加盖用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外,其他印章无效。
3、发票专用章盖成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答:无效,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该发票也不可补盖发票章。
4、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
答:有效,但需要保证发票清晰度,字迹清楚。
5、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6、代开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
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7、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答:发票应该作废/冲红。
8、纳税人更名后,仍使用更名前的发票专用章盖章的发票?
答:无效,按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企业更名后记得及时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