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12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设立研究设计中心或部门,从事与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相关的研究、开发、设计、技术服务和培训活动;(三)受公司所投资企业董事会(经董事会一致决议通过)的书面委托:1、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或代理进口和在中国境内采购其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及备件,协助其在国内外市场商销售其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3、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招聘职工并提供培训;4、向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市场开发、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四)向投资者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